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为保证居间业务合规、平稳开展,我公司对居间业务管理落实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 过渡期时间
自《办法》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二. 居间合作要求
1. 对于在居间合同存续期内的存量居间人,如不符合《办法》规定,我公司将在过渡期内完成居间合同解除及相关善后工作。
2. 新增居间合作业务,必须符合《办法》的相关规定。
3. 所有居间人在介绍客户前,必须履行合格投资者确认和风险揭示程序。
4. 所有居间人名下新增的客户在开户时,必须按照《办法》规定,签署《期货居间投资者风险告知书》,客户在提交开户申请24小时后完成特别回访,客户确认回访内容后方可申请交易编码。
三. 我公司居间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及居间合同公示
我公司根据协会《办法》相关规定,修订了《一德期货有限公司居间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居间合同》和《居间补充合同》。现公示如下:
附件2:《居间合同》
附件3:《居间补充合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任何问题,您可联系合作部门或致电4007-008-365。
一德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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