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我公司根据上期所《关于在期货和期权合约对客户信息量收取申报费的通知》和能源中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等品种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自2022年8月4日(星期四)晚夜盘交易时起,在期货和期权合约对客户超过一定标准的信息量收取申报费。
一、适用对象
上期所和能源中心按照收费公式,对当日在期货和期权合约上报单、撤单或询价(仅针对期权)等交易指令笔数超过一定标准的客户收取申报费。
做市商在做市品种上免收申报费。
图1.上期所标准
图2.能源中心标准
具体申报费用请以结算单为准。咨询请致电:4007-008-365。
一德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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