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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债期货实施梯度申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7
浏览量:11133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国债期货实施梯度申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星期一)交易时起,对在国债期货合约上信息量和委托成交比(以下简称OTR)达到一定标准的客户收取梯度申报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情形

1.交易所对单日在国债期货合约上信息量和OTR达到一定标准的客户收取梯度申报费。信息量是指买入、卖出以及撤销委托笔数的总和,报单和撤单各计为1笔。因即时全部成交或撤销限价指令、即时成交剩余撤销限价指令、市价指令产生的报单和撤单计入信息量统计。

2.同一客户通过不同期货公司会员申报交易,其信息量、OTR等指标合并计算。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信息量、OTR合并计算,其收费标准与单个客户相同。

3.做市商在国债期货做市品种上免收梯度申报费。

二、收费标准

梯度申报费按日收取。客户在国债期货合约上的梯度申报费=Σ客户在该国债期货合约上各档位的信息量 * 相应费率,具体费率标准如下:

 

OTR计算公式如下:

OTR=信息量/有成交的委托笔数-1

客户在国债期货合约上有成交的委托笔数为0时,视其为1计算OTR。

同一客户通过不同期货公司会员申报交易,按照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下产生的信息量比例,确定其在相关期货公司会员处的申报费。

具体申报费用请以结算单为准。咨询请致电:4007-008-365。

 

一德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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