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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 | 央广经济之声《投资修炼手册》全面注册制专题第四十九期: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公司重组上市的条件分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12-21
作者:yingxiao  浏览量: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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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联合央广经济之声打造了《投资修炼手册:全面注册制 改革向未来》专题音频系列节目。每个交易日的早间8:25、午间11:55、晚间18:35,广大投资者都可以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频率呼号:CNR-2)收听我们的节目,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今天为大家带来第四十九期节目:《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公司重组上市的条件分别是什么?》

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实施重组上市,其标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发行条件和板块定位。

主板上市公司实施重组上市,标的资产应符合以下条件: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1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重组上市,标的资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二是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此外,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资产应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且与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组上市,标的资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二是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三是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的是经审计后的数值。

源:上交所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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