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您好:
中国证监会已正式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自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上市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5月15日(星期一)当晚,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开展夜盘交易。之后,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交易时间与标的期货一致。
二、上市交易合约月份
首日挂牌的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合约月份分别从EG2307、EB2307开始。乙二醇期权首日挂牌10个合约月份,分别为EG2307、EG2308、EG2309、EG2310、EG2311、EG2312、EG2401、EG2402、EG2403、EG2404;苯乙烯期权首日挂牌10个合约月份,分别为EB2307、EB2308、EB2309、EB2310、EB2311、EB2312、EB2401、EB2402、EB2403、EB2404。
三、挂盘基准价
根据BAW美式期权定价模型计算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合约的挂牌基准价,模型中的利率取最新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波动率取标的期货合约90天历史波动率。新上市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合约的挂牌基准价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结算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随结算数据一同发布,也可通过大商所网站(www.dce.com.cn)查询。
四、交易指令
可以使用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指令开展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交易,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与标的期货相同。
五、行权与履约
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前,客户可以提交“行权”、“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和“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
在到期日的交易时间,客户可以提交“取消期权自动行权申请”。
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五个交易日。
六、持仓限额管理
乙二醇期权持仓限额为8000手,苯乙烯期权持仓限额为12000手。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与标的期货分开限仓。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期权品种的持仓限额。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持仓合并计算。
七、相关费用
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收取开平手续费,收取行权(履约)手续费。
八、做市商制度及合约询价
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交易实行做市商制度。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在非做市商持续报价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做市商持续报价合约以大商所网站发布为准。询价请求应当指明期权合约代码,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同一交易编码在一个期权品种上每日询价上限为200次。
请各位客户做好期权交易风险防范措施,理性交易,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注:已具有大商所期权权限的客户,可以直接交易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如有疑问请致电4007-008-365。
一德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