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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掉入反洗钱行政处罚整改工作的“坑”

发布时间:2024-05-07
作者:豆豆  浏览量:22427

作为一名反洗钱工作者,小编每月都会关注、整理中国人民银行对各个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处罚信息。自2018年至当前,不断攀升的受处罚机构的数量及罚款数额也侧面说明了近些年来监管部门对反洗钱执法检查的力度在不断增强,反洗钱监管关注成效显著。许多龙头金融机构已经历了一轮、甚至两轮不同形式的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小编在监管处罚信息中发现,同样的金融机构,或是该机构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在同样的工作事项上依然会被处罚,甚至不止一次,貌似进入了“屡改屡犯”的“怪圈”。整改工作作为现场检查之后的“重头戏”往往得不到“导演”和“演员们”的重视。这种“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势必会给金融机构未来的工作和检查带来隐患。所谓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本文通过对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刘丽洪老师发表的文章《反洗钱行政处罚整改工作难点探析》的学习,同时结合小编对日常工作的思考,分析总结金融机构在面对整改工作时遇到的常见的“坑”,以及对如何“避坑”提高整改工作效质的方法做介绍,希望能够与大家共同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

一、金融机构整改工作常见的

“坑”一:指哪改哪,绝不深挖

通常情况下,监管部门出具的检查报告中往往只体现了问题的客观表现,并不会直接给出问题的产生原因。为了提高所谓的整改效率,许多金融机构只会注重表面问题的整改,而忽略对深层次问题的整改,更加不会考虑到该问题所隐含的深层次问题对未来工作所带来的影响和隐患。整改的内容主要以消除监管部门检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为主,以“缝缝补补,小修小补”的思路进行整改。

“坑”二:认为整改工作压力不大,低估全面整改工作的难度

许多金融机构往往认为应对监管检查是比较困难的,因此愿意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迎检”上。对于检查之后的整改工作,金融机构确认为难度不大,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还会错误的认为整改工作通常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如果将监管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后会发现,许多问题的整改会涉及很多部门、很多层级,甚至是高管层的决策更改,属于“牵一发而动全身”。表面问题的整改的确压力不大,但无法真正达到全面整改的目标。金融机构需要对管理架构、流程、系统进行再造,必须进行“脱胎换骨”式的整改,投入较高的资金成本后,才可能完成全面整改工作。

“坑”三:多数部门忘记了自身应承担洗钱风险的直接责任

检查报告中的问题往往涉及金融机构多个部门的整改,但除反洗钱牵头部门之外,许多机构的其他部门貌似还停留在“配合或帮助反洗钱牵头部门完成相应工作或整改工作”的思想,认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不到位是反洗钱牵头部门的责任,整改工作理应由其完成,自己部门只是“打下手”,尤其是在一线与客户打交道的业务部门,对自身应当承担的洗钱风险责任不清晰。最终导致整改工作滞缓,整改效果不佳。

坑”四:松懈对整改工作的后续把控,忽视监管部门持续关注整改工作效果

现场检查是解决金融机构现有问题、历史遗留问题、难解决问题的最好的机会。在检查前、检查中这段时间,各部门、管理层相对平时会联系的更加紧密,对于反洗钱的问题也会更加关注,因此反洗钱工作也更容易形成共识。但不少金融机构花费了90%的精力放在迎检上,检查组一走,身上的担子立马放下,甚至还有被检查一次,可以休息三五年的错误思想。殊不知,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结束后,仍然会关注被查机构的整改工作,这是近年来监管部门提高反洗钱监管有效性的重要措施。《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3号)明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持续跟踪金融机构对监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于未合理制定整改计划或者未有效实施整改的,可以启动执法检查或者进一步采取其他监管措施。”因此,金融机构切不能存在“检查流程结束就松气”、“缴完罚款就完事”等侥幸心理,要树立“全面、彻底、认真”的整改工作信念,才能确保整改方案的有效落实。

 

二、避坑方法——整改工作建议

1、理解检查结果

拿到检查报告后,金融机构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报告内容,确保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领域有清晰的认识。如果报告中有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地方,及时与检查机构进行沟通,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2、科学制定整改计划

在理解了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是否全面、有效、可行对于整改工作顺利完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要对问题成因进行细致的分析。医学上讲究对症下药,同理,整改也同样要先摸清“病根”。在分析过程中,要界定问题的性质,如哪些问题属于机制问题,哪些属于系统设置问题,哪些属于人员操作问题等等。做好分类有利于后期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除此之外,也要界定问题的风险度。我们要贯彻“风险为本”的原则,可以按照风险度的高低来进行分类,优先解决风险度高的问题。第三,要界定问题解决的难易度。我们可以优先选择容易解决或是解决起来比较快的问题,对于因为解决十分困难导致多年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风险为本原则,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尽量避免今后还出现相同或相似的问题。

其次,要形成具体的整改方案。第一,要明确具体需要整改的内容。整改内容可以包含问题类别”“问题具体内容”“整改要求”“整改附件内容等几个要素。第二,要做好整改责任划分。顺利推进整改责任划分的关键是要充分做好问题成因分析工作,最好由牵头部门组织所有涉及的部门进行共同讨论,有助于职责分工达成共识,也可以根据本机构制度来划分问题整改的归属部门。也可采用高级管理层合议后进行责任归属“拍板”的方式来对问题的整改部门进行划分。第三,还要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时间是整改进度控制的重要手段,只有给出明确的时限性要求,才能确保责任部门提高紧迫意识。建议制定整改时间可以根据问题整改的难易程度来进行,同时还要定期的反馈整改进度来确保最终的整改结果不“跑偏”。

最后,要做好启动整改工作的安排。为了顺利开启整改工作,金融机构需要给大家一点仪式感 建议组织一定层级以上人员参加整改正式启动会议,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可以通过正式发文的形式作为权威依据,防止后续整改职责与进度争议。最重要的,金融机构还应根据要求及时向监管机构做好问题整改方案汇报。

3、加强整改过程的监督与把控

为了避免整改工作雷声大、雨点小的问题发生,对整个整改过程的监督显得十分重要。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时间进度和质量验证两个方面对整过的过程进行把控。时间上可以设置整改期限,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且无正当理由整改完成的,可以采取正式通知的方式督促其完成整改。对于已完成的整改项目要及时的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确保整改质量。牵头部门可根据整改的情况形成阶段性的整改报告上报高管层审阅,一来可以给不积极整改的部门施加压力,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的持续进行;二来也可以帮助高管层完成反洗钱工作的履职义务。当然,如果整改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也应及时向执法检查机构进行沟通,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的同时寻求帮助和支持,以更加有效的方式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4、建立整改后的管理机制

一次现场检查,一段整改经历,帮助金融机构完善了许多问题,如制度、系统、操作等方面。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有所思考,为了维持、加强现有的成果,可以进一步加强管理机制的建设。例如:加强对领导、员工的反洗钱培训,将现场检查的问题融入培训内容中,加强各级人员的重视程度。增加各岗位履职问题的典型案例宣传,引起员工的共鸣与警惕。金融机构可以学习、总结监管部门先进的检查方法,将其转化为自身检查、监测的模型或规则,提升自身检查水平,为机构的反洗钱工作保驾护航。除此之外,还应加强与监管机构、执法部门、行业协会、第三方咨询机构等外部机构的合作和交流,不断深挖疑交易和洗钱线索,共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总之,一次监管的现场检查就像是一次大考,金融机构只有在平日不断的学习,完善工作方法,多加演练,做到考前充分准备,考中认真对待,考后总结经验教训,避免踩入整改的,才能在下一次的大考中提交一份接近完美的试卷。

 

本文部分内容参考来自《反洗钱行政处罚整改工作难点探析》(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刘丽洪)、《金融机构反洗钱整改实务探析》(王欣)

 

 

编辑:窦海晶

审核:殷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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