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从中国人民银行公示的反洗钱行政处罚信息上来看,处罚原因为“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机构越来越多,占全年总处罚金额、总处罚单数的比例也成上涨趋势。而在近几年反洗钱监管处罚“大额罚单”中,也不难发现绝大多数的被处罚机构的处罚原因均包含“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与中国人民银行早几年反洗钱行政处罚原因相比,金融机构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成为新的处罚点,且逐渐成为“重灾区”。
本期文章主要列举了期货公司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的常见形式,同时小编结合日常工作对期货公司如何预防出现此类行为以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提出几点建议。
下表为近些年因“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受到处罚的相关数据。
2019-2022年因“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处罚金额情况 | |||
年份 | 处罚金额(万元) | 总处罚金额(万元) | 占比 |
2019年 | 2483 | 16147 | 15% |
2020年 | 25538 | 57745 | 44% |
2021年 | 15090 | 40240 | 38% |
2022年 | 16831 | 44697 | 38% |
2019-2022年因“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处罚单数情况 | |||
年份 | 处罚单数 | 总处罚单数 | 占比 |
2019年 | 21 | 524 | 4% |
2020年 | 54 | 566 | 10% |
2021年 | 101 | 800 | 13% |
2022年 | 95 | 870 | 11% |
2019-2022年处罚金额前三名机构涉及与不明身份客户交易情况一览 | |||
年份 | 处罚金额前三名 | 违法行为类型(反洗钱相关) | 处罚金额(万元) |
2019年 | 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 810 |
汇潮支付有限公司 | 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630 | |
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 |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590 | |
2020年 | 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612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2360 | |
北京农商银行 | 1、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 | 1964 | |
2021年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2890 |
上海瀚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1406 | |
中金支付有限公司 | 1、未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为非法交易直接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 1195 | |
2022年 |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6516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348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3424 |
关于“身份不明客户”常见形式及预防解决措施
1、法人客户注销但与其建立的业务关系仍然存续
具体情形:法人客户已注销,客户未通知所在机构进行销户,义务机构亦未主动发现法人客户已注销,未对账户采取任何控制措施,任由已注销的法人客户正常使用期货账户进行交易,甚至有些交易呈现异常特征,此行为容易引发义务机构与不明身份客户进行交易的违规行为。
相关法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第2号令 第十九条 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预防及解决措施:加强对义务机构的全部存量法人客户进行筛查的频率,重点是交易状态正常的客户。排查方式可采取如:
1、工作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第三方企业信息查询网站进行排查;
2、工作人员通过日常对客户的服务及了解,主动提示客户进行资料信息变更;
3、通过第三方企业信息查询网站自动化提示功能进行技术辅助查询;机构特别注意的,该项工作要贯穿客户全生命周期,融入客户身份持续识别中。对于排查后发现客户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情况,义务机构也要及时与客户沟通需更新资料信息。
2、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过期且未更新,与其建立的业务关系仍然存续
具体情形:自然人开户使用的身份证件已经过期,客户仍然正常使用期货账户进行交易,甚至有些交易呈现异常特征,容易引义务机构与不明身份客户进行交易的违规行为。
相关法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第2号令第十九条: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预防及解决措施:
义务机构应加强对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即将过期或已过期的日常管理,如:
1、可利用相关系统设定身份证明文件即将过期的自动推送通知,可推送至工作人员及客户本人处,提示客户在证件到期前及时进行证件变更;
2、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网络优势增加客户办理证件等信息变更的便捷渠道,完善相关办理流程,确保客户资料信息的及时变更并保证其信息安全。
3、给予客户合理变更身份证明文件的时间,勤勉尽责通过各种渠道做好通知,若合理期限内客户未提出合理理由且未更新,则根据《关于证券基金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反洗发[2019]20号)中关于存量客户身份证件过期的后续处理要求进行采取限制为其办理新业务、限制其资金转出等措施。需注意,相关工作应做好相关工作记录,特别是对客户的相关通知及沟通记录。
4、定期使用相关系统对存量客户身份证件是否过期情况进行筛查,防止客户身份证件已长时间过期但未对客户采取限制措施的情形发生。
此外,根据《关于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有关问题和建议的复函》局函〔2007〕637号:考虑到各个客户在办理新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时所面临的客观情况各不相同,义务机构可针对每个具体个案,合理确定某个客户能够及时更新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期限,而不是将所有客户应更新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期限统一确定为一个固定的时限。
具体情形:客户基本信息留存不完整或不真实,主要体现在:
1、客户基本信息未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的基本要素保留齐全,且在相关客户身份信息认证系统中无法查询核实该到该客户身份信息的真伪。
2、客户提供的基本信息存在虚假性,如自然人客户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公安联网核查系统中的信息存在较大差距,法人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存在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信息不一致,或查不到,以上两种情况客户均无法说明原因,义务机构无法获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可能存在伪造相关证件的嫌疑。
相关法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第2号令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三十三条 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预防及解决措施:
义务机构做好客户初次识别工作,做好准入工作,同时加强客户全生命周期的身份持续、重新识别工作。如:
1、开户时做好客户身份证明文件核查工作,确保与相关身份核查系统进行细致比对,确保证件留存与系统显示一致,落实实名制要求;
2、不定期利用义务机构相关有信息筛查功能的系统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筛查,对信息留存不全或留存信息与现有公示内容不一致的客户进行回访沟通,补齐相关内容;
3、对无法进行系统进行筛查的情况,安排人工筛查的方式排查异常身份信息客户,并通过电话回访、现场走访、日常服务沟通等方式获取客户最新的身份信息。
总的来说,要想杜绝“与不明身份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免受处罚,客户基本信息的留存、排查、变更等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要想做好也实属不易。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刘丽洪老师认为监管方认定“与不明身份客户进行交易”违规问题应在讲“法”字的同时,也讲“理”字。对于无法通过官方渠道验证开户证件真伪类的客户,监管机构应综合考虑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整体管控质量,以及勤勉尽责情况认定。
换句话说,我们在面对该项工作时,理性上要寻找科学的方法,细化工作流程,感性上要减少畏难情绪,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调动公司可以调动的一切力量,做到勤勉尽责,一是切实提客户身份识别的工作能力,预防并发现可能隐藏在机构的潜在洗钱风险,遏制洗钱的上游犯罪;二是打好工作基础,从容面对监管检查,降低被处罚的概率,为机构赢得合规监管“绿色利润”。
(以上内容仅为小编根据日常工作及相关监管案例、文章解读理解所得,仅供参考,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探讨)
文章中部分内容引用:《反洗钱行政处罚重灾区:金融机构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刘丽洪、公众号“反洗钱助手”——《我们需要关注那些可能会招致重处罚的问题之为身份不明客户提供服务》
撰写人:窦海晶
审核人:殷会玲